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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知識

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產品標準

2024-07-29 14:01:10 

嬰幼兒及兒童服裝是指專為滿足嬰幼兒或兒童穿衣需要而設計、生產、銷售的各類服裝。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面料及款式設計要求都較成人服裝的高,首先是要注重安全環(huán)保,不能損害嬰幼兒及兒童的身心健康,其次還要美觀、舒服,方便活動的同時還要適合嬰幼兒及兒童特殊的身長發(fā)育要求。

Q1嬰幼兒及兒童服裝如何劃分?

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嬰幼兒紡織產品是指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兒童紡織產品是指年齡在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另一方面,根據(jù)服裝繩帶設計的要求,還可以以7歲為界,分為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和7歲及以上的兒童服裝。

通常,服裝號型以身高、胸圍或腰圍表示,一般適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可作為嬰幼兒紡織產品;

身高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可作為兒童紡織產品,其中130cm及以下兒童穿著的可作為7歲以下兒童服裝。

當產品同時標注了適用年齡和規(guī)格號型,如果有不匹配的情況,應該以年齡作為分界依據(jù)。

Q2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強制性技術有什么?

2015526日發(fā)布的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guī)范》是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填補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中各項安全要求監(jiān)管依據(jù)的空白。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可分為AB、C三類,與GB 18401的安全技術類別一一對應,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嬰幼兒及兒童服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GB 31701的標準編號及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標注“嬰幼兒用品”。

GB 31701在原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基礎上,對織物部分增加了耐濕摩擦色牢度、重金屬(總鉛、總鎘)、鄰苯二甲酸酯以及燃燒性能的要求,另外對于嬰幼兒產品的附件抗拉強力、嬰幼兒及兒童產品的附件的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服裝繩帶的安全性、包裝及產品中的金屬針等銳利物以及嬰幼兒服裝上耐久性標簽的位置等提出進一步要求。

Q3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產品標準有哪些?

目前現(xiàn)行有效的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產品標準主要有:


圖片1

Q4如何選擇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執(zhí)行標準?

第一,區(qū)分嬰幼兒或兒童的年齡。以36個月(身高100cm)為分界線,36個月及以下的使用嬰幼兒服裝標準,36個月以上到14周歲的使用兒童服裝標準。

第二,區(qū)分面料的種類。機織和針織面料分別選擇對應標準。

第三,根據(jù)具體產品選擇特定產品標準。部分服裝,如毛針織品等橫機織造的服裝不屬于《針織嬰幼兒及兒童服裝》范疇,有特殊功能的服裝如風衣、沖鋒衣、防曬衣等可使用對應的服裝標準或注明相關功能的符合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