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檢測纖維成分及含量
對于在國內銷售的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其標識有明確的要求。而紡織服裝的纖維成分及含量又是標識中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產品質量法第27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都對其都做出了相關規(guī)定。
對于市場上銷售的服裝產品,纖維成分及含量的不合格頻率一直較高,屢被消費者投訴及公信部門曝光,服裝產品纖維成分及含量的抽檢幾乎已成分市場行政執(zhí)法部門指定的必檢項目。
纖維成分及含量檢測都有哪些事
纖維種類定性準確
纖維名稱應使用規(guī)范名稱,天然纖維名稱采用GB/T 11951中規(guī)定的名稱,化學纖維名稱采用GB/T 4146. 1中規(guī)定的名稱,羽絨羽毛名稱采用GB/T 17685中規(guī)定的名稱?;瘜W纖維有簡稱的宜采用簡稱。對于沒有規(guī)范名稱的纖維或材料,也可參照附錄B標注。
纖維名稱不管出于何種原因,不可隨意臆造纖維名稱。
標準FZ/T 01057及GB/T 40271規(guī)定了多種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包括燃燒法、顯微鏡法、溶解法、含氮含氯呈色反應法、熔點法、密度梯度法、紅外光譜法、雙折射率法、差示掃描量熱法(DSC)。對于紡織纖維種類的定性,應根據各種纖維特有的物理、化學等性能,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對樣品進行測試,通過對照標準照片、標準譜圖及標準資料來鑒別未知纖維的類別。
依據定性結果選擇合適的定量分析方法
紡織纖維的定量方法較多,按定量過程可以分為物理法和化學法,其中物理法主要包括手工分解法和顯微投影法。
定量分析方法的選擇需根據定性結果,鑒別出纖維組分的紡織品,通過適當的方法去除非纖維物質后,用選擇合適的定量分析方法,分析紡織品中不同種類纖維質量百分率。GB/T 2910(所有部分)、GB/T 16988、GB/T 38015、FZ/T 01103、FZ/T 01106、FZ/T 30003等標準特定的纖維給出了相應的定量分析方法。
產品標識中如何正確標注纖維成分及含量
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規(guī)定產品應按的規(guī)定標明其纖維的成分及含量。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對于紡織產品纖維含量的標簽要求、標注原則、表示方法、允差以及標識符合性的判定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同時紡織纖維含量的標識給出了相應示例。
哪些情況下纖維含量標識不符合:
沒有提供纖維含量標簽;
沒有提供纖維含量耐久性標簽;
沒有采用纖維的規(guī)范名稱;
沒有標明產品中應標識的各纖維的含量;
纖維名稱與產品中所含的纖維不符;
纖維含量偏差超出規(guī)定允差范圍;
同件產品的不同形式標簽上纖維含量不一致。